中央国家单位首次向公众报出了“三公”经费的支出数额,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与运行费以及公务接待费,统称“三公”经费的支出,合计为94.7亿元。不过,由于没有独立审计力量的介入,官方首次公开的这三类经费,均来源于中央各部门的自行上报,其准确性和可信度都难免大打折扣。
千呼万唤始出来!中央国家单位终于首次向公众报出了“三公”经费的支出数额。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与运行费以及公务接待费,统称“三公”经费的支出,合计为94.7亿元。其中,出国(境)经费17.73亿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61.69亿元,公务接待费15.28亿元。现在,人们热切期待着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比照中央财政的做法,早日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据《新世纪》-财新网的报道,不过,不能不看到,由于没有独立审计力量的介入,官方首次公开的这三类经费,均来源于中央各部门的自行上报,而这样得来的统计数据,其准确性和可信度都难免大打折扣。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本级支出为15989.73亿元,而中央单位的行政经费合计为887.1亿元,由此可大致计算得出,中央政府的行政经费占中央本级支出的比重为5.54%,而中央“三公”经费占行政经费的比重为10.68%。
不过,根据财政部综合司此前的研究报告,1978年以来,中国行政管理费的增速总体上要快于财政支出的增速,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2006年,中国行政管理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已经由1978年的4.7%提高到18.3%。如果按照2006年的这个比重,和去年中央本级支出的总额来计算的话,便不难得出,2010年的中央行政经费 =15989.73X18.3%=2926.12亿元;而去年的中央“三公”经费则 =2926.12X10.68%=312.51亿元,而非此次财政部所汇总的887.1亿元和94.7亿元。
由此可见,假定2007年至2010年中央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均为零增长的话,这次刚刚公布的2010年中央行政与“三公”经费的数据,相比实际支出的最少也要低报了七成。不仅如此,考虑到上述统计基本上局限于预算内资金,而“三公”经费及国内公款旅行费用等,很大部分都游离于预算之外,因而,这样的测算仍属保守估计。究其原因,在中国政府支出的分类科目中,并没有专门设立对应于“三公”消费的项目,“三公”经费实际上散落在各类行政经费支出中,而且数额动辄以亿元计,其具体流向局外人根本无从一窥究竟。
《新世纪》-财新网的这篇报道又说,因此,“三公消费”要公开,关键是公布的科目要细化,而非给个笼统的项目名称,或者冠以专业术语,让人雾里看花。再者,“三公”经费要想改头换面也并非难事,除了处于财政预算之外的使用便利,还有各种变化途径。例如,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三公”的管控力度,一些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开始向下级地方政府部门转移,比如,中央部门公务员借用地方驻京办车辆,一些中央部门将“三公”经费转嫁到企业头上,行政领导机关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将经费交由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报销等“内部费用外部报销”的情况并不少见。
据《新世纪》-财新网的报道,不过,不能不看到,由于没有独立审计力量的介入,官方首次公开的这三类经费,均来源于中央各部门的自行上报,而这样得来的统计数据,其准确性和可信度都难免大打折扣。财政部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央财政本级支出为15989.73亿元,而中央单位的行政经费合计为887.1亿元,由此可大致计算得出,中央政府的行政经费占中央本级支出的比重为5.54%,而中央“三公”经费占行政经费的比重为10.68%。
不过,根据财政部综合司此前的研究报告,1978年以来,中国行政管理费的增速总体上要快于财政支出的增速,占财政支出的比重总体呈上升趋势。2006年,中国行政管理费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已经由1978年的4.7%提高到18.3%。如果按照2006年的这个比重,和去年中央本级支出的总额来计算的话,便不难得出,2010年的中央行政经费 =15989.73X18.3%=2926.12亿元;而去年的中央“三公”经费则 =2926.12X10.68%=312.51亿元,而非此次财政部所汇总的887.1亿元和94.7亿元。
由此可见,假定2007年至2010年中央行政经费和“三公”经费均为零增长的话,这次刚刚公布的2010年中央行政与“三公”经费的数据,相比实际支出的最少也要低报了七成。不仅如此,考虑到上述统计基本上局限于预算内资金,而“三公”经费及国内公款旅行费用等,很大部分都游离于预算之外,因而,这样的测算仍属保守估计。究其原因,在中国政府支出的分类科目中,并没有专门设立对应于“三公”消费的项目,“三公”经费实际上散落在各类行政经费支出中,而且数额动辄以亿元计,其具体流向局外人根本无从一窥究竟。
《新世纪》-财新网的这篇报道又说,因此,“三公消费”要公开,关键是公布的科目要细化,而非给个笼统的项目名称,或者冠以专业术语,让人雾里看花。再者,“三公”经费要想改头换面也并非难事,除了处于财政预算之外的使用便利,还有各种变化途径。例如,近年来,随着国家加大对“三公”的管控力度,一些中央部门的“三公”经费开始向下级地方政府部门转移,比如,中央部门公务员借用地方驻京办车辆,一些中央部门将“三公”经费转嫁到企业头上,行政领导机关在所管辖的范围内将经费交由下属企业、事业单位报销等“内部费用外部报销”的情况并不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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