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新村村民到省政府上访
(参与2011年7月2日訊):对我们南康新村的拆迁“改造”,由于大多数村民的抵制、上访,搁置了一年后,又闹开了。6月28号,二十多个不知身份、不明来路的拆迁办人员又进驻我们村,并在村里乱转乱蹿,挨门挨户抄写门牌,因此受到一些村民的责问、斥骂,村党支部书记赵社利的老婆为此与村民厮打,一时间平静了的村子又骚动起来,村民人心惶惶,提心吊胆。
去年村民们到中共西安市委上访,市委书记孙清云当着数百村民和村、街道办、未央区的干部答复说:拆迁“改造”必须召开村民大会,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村民同意,否则任何部门不得盖章同意拆迁。现在,村委会、党支部既不开会,也不出通知通告,就又这么黑整开了。
我们村有454户村民,320户不同意这种黑拆迁。村民集体到张家堡街道办事处上访,街道办事处答复说没有参与这次拆迁“改造”。村党支部书记赵社利说:这是开发商个人行为。哪来的开发商?开发商个人有什么权力拆迁“改造”我们村?这么大的事,连个村民大会都不开,近四分之三的村民不同意,街道办为什么不制止?谁是他们的后台?
6月30号,三百多名被逼无奈的村民再次冒着酷暑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要求立即停止非法拆迁。我们在省政府大门外东侧打开三幅标语,上面写着:“坚决依照中央文件拆迁!”“坚决依法拆迁,维护村民利益!”“我们要稳定,我们要生活!”
在这同时,村干部及其亲属等数十人也到了省政府,在大门外西侧也打出一幅标语,上面写着:“我们要发展,我们要改善,我们支持城改!”有过路的行人看到这种情况,关切地问支持城改的人:“是哪个部门要对你们村拆迁改造?”连问三四个人,有的支支吾吾不回答,有的说“不知道”。
过路人问:“连要拆迁你们村的单位都不知道,你们就表示支持吗?”
这些人中有人问:“你是干啥的?问这做啥?”
过路人说:“过路的。看到了,关注,问问。”
支持“城改”的人说:“这不是你能管的。不要问。”
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事处南康新村
反对拆迁“改造”的320户村民
2011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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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入住仅七年的拆迁安置村又要整体拆除
我们村民入住西安南康新村只有七年的时间,这座拆迁安置村就又要整体拆除,近两千村民招得住这样的损害和折腾吗?
为什么叫南康新村?我们原村叫南康村,位于西安市北郊。1998年,西安市政府修建北二环及立交桥,整体拆除了我们村,在原村以北建安置村,所以叫南康新村。当年政府说给我们建高标准高档、二十年不落后、五十年不拆迁的南康新村,新村纳入西安市建设规划。我们村民相信了政府,全体村民响应政府号召,舍小家顾大家,仅用15天时间便全部搬完。当时政府说十八个月建好新村,可我们村民一等就是五年,在生活条件很差的三个市场内过了五年,不仅生活上吃苦受罪,好多老人到死都没能等到住进盼了很久的新村,成为客死他乡的孤魂野鬼,这让我们村民至今很伤心。一直到2003年4月,我们村民才搬进了现在的南康新村。
南康新村占地196亩,有配套齐全的规划设计,道路、供电、供水、互联网、绿化、照明、公共卫生设施、商业服务网点、广场、体育健身器械甚至养老院等一应俱全,村民虽然没有了院落,但新住房都是两三层的别墅式小楼,每栋楼住两户,每户每层一百平方米,不少村民还借贷筹资,又加盖了两三层楼,每户总建筑面积有二百到五六百平方米之间,大多数村民主要靠招房客收房租维持失去农田后的生活。然而从搬进新村到归置安顿好,从上次的搬迁中刚缓过气来,还没过几天安稳的日子,灾难又来了。
今年四月中旬,村干部不顾当年政府“五十年不拆迁”的承诺,违反党和政府的多项法律政策,突然宣布要对我们村进行“改造”,整体拆除南康新村,要全体村民住高层安置楼。大多数村民们感到震惊和气愤。我们向党和政府,向社会各界反映以下问题,希望党和政府能支持我们的依法抗争,制止官员和村干部非法拆迁、祸害村民、贪腐无度的行径,维护国家法律和政策的尊严,维护我们最基本的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一. 泡制“村民代表”,在大多数村民不知情的情况下决定拆迁。我们村共有450户村民,在257户人不知情、未投票的情况下(后面附有不知情村民签字),村干部暗箱操作弄出27名“村民代表”, 在西安市、未央区、张家堡街道办事处官员的参与下,把这些绝大多数村民都不承认的“代表”拉到远离西安的柞水县开了三天的会,强迫、诱骗这些代表签字同意拆迁。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1条规定,村民代表由村民按每五户至十五户推选一人进行,显然南康新村这种村民代表的产生是严重违法的。对此,我们向张家堡街道办和经济技术开区城改办多次反映,经开区城改办以“不知情”为借口来打发我们,街道办答应到村上调查却没见行动。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召开村民会议时,区城改办应该派人参加会议,及时掌握村民意愿和要求,改造方案必须征得三分之二以上村民同意。
二. 我们了解到,我们村的这次拆毁“改造”,并不在西安市城中村改造计划之列。现在我们村450户村民中,有310户不同意拆迁(具体人家有签名附在后面)。我们强烈请求党和政府信守当年承诺,顺应我们绝大部分村民的意愿,制止我们村村干部的违法违纪行为。
三. 不公开村务,村民经济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2条规定,村委会应该至少每六个月公布一次财务,接受村民监督。但我们村这届村委会五年多来从来没有公布过一次账目。我们村有酒店、商业门店等公共财产,上届村委会每年给每户村民都会有一千元的生活费,但在商铺租金普遍涨价的情况下,本届村委会给每户村民每年的生活费却下降至五百元。五年下来总共少发了四五百万元,这么大的一笔钱去向何方村民毫不知情。当年为了支持政府修北二环立交桥,我们村失去了生活用地,现在村民生活费的下降严重影响了大多数村民的生活水平。我们村公共财产的收入与支出情况村民根本就不清楚,在我们村民失去生活用地、失去经济来源的情况下,这让我们现在大多数村民的生活很艰难。村里的任何经济承包合同村民都不知情。希望政府能监督村委会依法公开村务,维护我们村民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三.村干部违法连任。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规定,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我们村的上届村委会任期两年前就已经期满,但在没有经过村民选举,甚至连村民大会都没有召开的情况下却连任至今,对此情况村民们多次反映,街道办明明知道,却没有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
1998年,为了支持城市建设,我们南康村村民失去了养家糊口的农田,现在,因为村务不公开导致村民生活来源减少,大部分村民生活困难,更令我们气愤的是,现在村干部又不顾大部分村民的意愿和利益,私下决定我们村的拆迁“改造”,仅拆毁好端端的入住仅七年的住房一项,全体村民将至少损失七八亿元,使我们面临着生活成本大大提高、经济来源越来越少的困难局面。这严重侵害了我们大部分村民的权利。这样做使国家增加了数亿元的“城中村改造”投资,加重了国家的负担。再次拆迁我们村,获取巨额利益的,就是那些勾结在一起的官员和村干部,他们骗取国家的“城中村改造”款,富余出的土地,又可供他们“开发”、倒卖,所以他们串通密谋,使出种种手法。好好的一个拆迁安置新村,为什么要拆除?我们能接受这样的拆迁“改造”吗?我们遭受的折腾和侵害还有完没完?
胡主席提出要构建和谐社会,孙清云书记最近也强调要引导群众通过正常渠道反映问题解决问题。我们多次到张家堡街道办事处、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上访,强烈要求市委市政府能遵照孙清云书记的指示,派工作组到我们村切实解决我们反映的以上问题,使我们普通百姓能过上真正和谐安宁的生活。如果我们连最基本的居住场所都要被反复拆迁,如果我们连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没有,我们怎么可能过上和谐的生活?社会又怎么能安定?我们拒绝这种非法拆迁,不承认这样的“村民代表”,要求公布村务、账目。希望党和政府制止我们村村干部这种严重违反《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的恶劣行为。
南康新村320户村民呈上(附村民签名)
2010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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