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 杨英家属提供
*“反共”帖子招来轮番审讯 *
2006年12月,北京物资学院的校园网上出现了两条“打到共产党”的帖子。帖子的原文是“到”,没有单立人旁。学校如临大敌,很快通过IP地址认定发贴人是本校大四学生杨英(化名)。
杨英的母亲吴女士说,学校的三名老师随后来到杨英在校外租的公寓,检查他的电脑,并规定他不许离校,在学校写书面材料,手机还要24小时开机,随传随到,接受调查。
吴女士说,2007年1月到5月间,学校多次传讯杨英,像审犯人一样对他轮番审讯,要他承认留言是他发的,还给他录像。
*两度入住精神病院*
杨英家属提供
杨英说,在学校对他摄像后半年左右,他开始感到一些异常症状。 他说:“就是觉得同屋住的人在跟踪我,出去之后感觉所有的人都是安排好的,都是在那里表演,或是暗示,说话啊,笑啊,走路啊,汽车开过来啊,包括脑袋上飞的鸽子、鸟都是人训练的,都是安排好的,就是在跟踪我。”
杨英的母亲吴女士说,从07年5月开始,杨英的情况越来越严重,不敢出门,也无法参加毕业考试。她说:“天天晚上做恶梦,天天晚上。做恶梦以来后脾气就不好,就砸东西,摔东西。电视、电脑,能砸的全砸了。”
吴女士说,病情严重时杨英精神恍惚,连母亲也不认识,把她推出家门,甚至扬言要杀她。无奈之下吴女士只好报警,把杨英送进精神病院。
杨英先后两次住进精神病院。北京安定医院确诊他患上精神分裂症。
吴女士说,杨英在北京出生长大,从小性格活泼,就是有点过于单纯老实。本来家人希望他07年大学毕业,找份工作,交个女朋友,一家人和和美美地过日子。
可是经历了这件事后,吴女士说,她简直不认识她的儿子了。30岁的杨英整天胡子剌喳,每天就在屋里走来走去。吴女士说,看这样子杨英以后没法找工作,也别想结婚了。她更担心长期服用精神病药物对儿子的身体造成严重危害。
*对簿公堂四年 案情未决*
杨英一家认为,杨英的遭遇都是北京物资学院对他进行非法审讯造成的。2008年,杨英父母将学校告上法庭,称学校侵害了杨英的生命健康权,要求赔偿70万元。
2009年9月,北京通州区法院一审以“证据不足”判决原告败诉。被告北京物资学院的辩词说,学校履行教育职能并无过错,且杨英发病是在离开学校后,和学校无关。
杨英一家认为法庭审理不公,提出上诉。2010年8月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认定不清,将案子发回通州区法院重申。
今年6月14日双方再度对簿公堂,原告提出这些年家里在医药费和打官司上花了很多钱,要求将赔偿金由原来的70万增加到170万。被告提出休庭准备答辩。法庭定于本月29日下午重新审理。
*被告:否认非法审讯*
杨英本人一直否认那两条涉嫌反共的帖子是他发的。他说,很多人都有这间公寓的钥匙,不过他没有说明可能是谁用他的电脑发了帖子。
北京物资学院某教授此前作为学校的法律顾问参与这起案件。她说,这间房子就是杨英一个人租的,并没有室友。她说,这起案情其实很简单,所谓监控、不让回家的说法都不属实。她说,学校只是先后找杨英谈过三次话,因为学生前两次的说法不一致,最后一次在征求了他同意后决定录像作为证据。
她对美国之音说:“当时他欣然地同意了,而且还对着摄像机的镜头说,你看我的头发是乱还是不乱啊? 然后就录了。就这么一个简单的情况。录了也就是很简单的,还是询问他的情况。他就不说。他还发脾气,把门一摔就走了。”
*律师:校方不能推卸责任*
杨英案件的委托代理人、南京律师张赞宁说,学校的说法站不住脚。他说:“这样讲完全是强词夺理, 我们从学校审讯他的录像资料就可以看出来,他在学校被审讯的时候就已经是焦躁不安、坐立不安、语无伦次,精神就已经表现得非常反常了。”
张赞宁本人曾经学过医。他说,精神病的发病症状有一个潜伏期。尽管杨英出现严重的精神病症状是在学校审问几个月后,但并不能说明这和校方的行为没有关系。他说,这起事件前,杨英的神志完全正常, 他的家族也没有精神病史。
杨英的母亲吴女士说,他们原本只是安分守己的百姓,从没想到有一天会打官司,又是这种民告官的官司,心里明明知道法制黑暗,很可能斗不过,可是事情已经走到了这一步,她必须要讨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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