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0日星期四

艾未未漏税案路青要求召开听证会

2011-06-29

北京行为艺术家艾未未的漏税案,涉及的公司法人代表路青,已委托律师代理,并于周三向税务部门递交申请,要求就漏税的指控召开听证会。(姬励思报道)

艾未未的妻子路青,即涉案的发课公司法人代表,委托北京律师浦志强及夏霖为代理。路青周三在律师陪同下,向北京地税局递交申请,要求就公司被追缴过千万的巨额税款及罚款,召开听证会。

路青对本台粤语组表示,在艾未未被关押期间,当局把公司的所有帐目资料抄走,因此除了要求召开听证会外,同时要求地税局在会前交还有关的资料,让他们详细检阅。路青说,按规定,税局应在七天内回覆。她说:他们说我们有巨额逃税,但我们所有资料都在他们手里,所以我们也要求要公司的帐目资料,我们需要在听证会前看到。他们说会向上面反映,再告诉我们。

路青表示,地税局的通知书是写给发课公司,而艾未未并非公司的负责人,但税局的人员却要求他在通知书上签署,实在不合理。

她说:通知书是写给发课公司的。
问:当时你也在现场吗?
路青回答:我在。
记者问:但没要求你签,只要求艾未未签?
路青回答:对,艾未未没有签。税局这样做确实不合适。

路青又说,虽然她是公司的法人,但主要管理公司业务的是经理刘正刚,刘正刚与会计胡明芬早前被公安扣留,虽然公安表示两人已获释,但一直都无法联络上,令她无法向二人了解公司的财务问题,对准备答辩的工作造成困难。但她不愿揣测两人失去联系是否与当局有关。

记者周三亦曾多次致电艾未未,但电话无人接听。

受路青委托的浦志强表示,地税局在收到申情后,按规定,应在半个月内召开听证会,让当事人有机会进行答辩。浦志强说:税局不能拒绝,因为大额罚款,当事人有申请听证会的权利,现在我们申请了,他们应在半个月内组织听证会。他们还要在处罚前,告诉我们事实和法律的依据。

浦志强又说,他现时是受发课公司委托,代理被追缴巨额税款的问题,与艾未未无关,亦不便评论艾未未的案件。他说:路青代表发课公司委托我,去审查税局的处罚是否成立,我没有受艾未未委托处理他被关的问题,所以我没权利回答。

艾未未4月初在北京机场被带走,家人一直无收到任何通知,其后官方媒体引述公安机关指艾未未涉嫌偷税漏税,他被关押两个多月后,上周三突然获准取保候审,期间禁止接受媒体采访。北京地税局的人员周一登门,通知艾未未要补缴税款及罚款共一千二百多万,并要求他在通知书上签名,艾未未拒绝。

另外,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周日刑满出狱后,至今无进一步的消息。记者周三曾多次致电胡佳及其妻曾金燕的手机,但一直是录音指在通话中。曾金燕在周三最新的推文中透露,他们仍受到严密监控,至少有六部汽车停泊在他们的住所外,内外三层都有人把守,她为当局浪费纳税人的钱感到心疼。胡佳因长期关注艾滋病防治工作,及参与维权而受打压,2008年被法院以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3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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