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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沈阳市于洪区平罗镇黄土坎村东村口5月9日上午10:00左右再次发生强拆事件。
该房屋的屋主姓胡,是一位花甲老人,当百余号村民、大量的警察和强拆车辆聚集在该村民房屋旁时,该老人由于情绪激动、神经紧张将自制的炸弹点燃后扔出了屋外,由于距离较近,在炸弹爆炸的同时,该老人的手臂被炸掉了。老人不惜豁出命去保卫自己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家园,我们不难理解老人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家园,而且年岁已大,今后还有多长的路都不知道,死后灵魂都没有个归宿。
听本村村民说,之前有个老人经常在茶余饭后做在村东口观望着来来往往上班的村民,和熟悉的人聊上两句。现在经常能看到该老人孤单一人走回村子,看看被拆掉的老房子,在到村东口的石头上坐会,还有人看见老人踩在老房子的碎砖瓦上流着眼泪...
据当地村民说,今天来的大部分警察都不是真正的警察,他们身上穿的制服没有国家统一的编号,但还开着行政执法的车。不管是真的警察还是假的警察都没有按照温总理下发的新“动迁法”执行,不但强拆而且还经常威胁百姓,多次到百姓家中说些恐吓的话,百姓们都活在恐慌中,饭也吃不好,觉也睡不好...
有百姓去过老爷子现在住的医院,因为老爷子伤的比较重,身体到现在还是非常弱,在病房的门口有几个冒充警察的人在门口看着,好像老爷子还能跑或者还会在做出伤害人的事。昨天和大家说的是老爷子手臂炸掉了,但实际是老爷子的手炸掉了,而且因为炸的太零碎,已经确认不能在接上了。老爷子从此失去了灵活吃饭的右手。
老爷子家是普普通通的农民,没有什么经济来源,家中儿子是养貉子的,因昨天发生的事,行政执法部门说雇两个本村村民来帮忙喂养,而且承诺每天给100元工资,但是当地百姓没有愿意帮不为百姓做主的村官及行政执法部门,所以家中大量的貉子至今什么样仍不知道。可以知道强拆部门是多么的没有人情味。
沈阳市于洪区政府对黄土坎村实行强征强迁
于洪区政府既没有征地公告,也未办理拆迁手续,土地也未经招、牌、挂。根本从未征求村民意见有意对抗中央精神。制定全国第一低的拆迁土政策。采取威胁、利诱、恐吓对世代生活在这里的村民实行强买强卖。
公开扬言:“温总理的话我们不听,国务院规定我们不看,我们就执行于洪区的土政策。”村民根据中央精神,新拆迁法的规定提出异议。他们说:“我们不听我们也解决不了,你们这样下去,等你们回迁时,看我们怎么刁难你们。”村民有苦难言。
2011年5月3日于洪区对未搬村民,贴出强迁通知,迁发单位为于洪区行政执法局、于洪区平罗街道办事处等三家,并盖有官印。强迁通知贴出后,村民就像生活在白色恐怖之中,白昼不得安生,整日生活在惶恐之中。处于弱势群体的村民,无奈到三家迁发单位上访申诉,可得到的结果是均不接待。并暗示在辽宁省你们无处可告。
就在强迁通知下发六日内,于2011年5月9日,于洪区派出上百辆各种汽车,雇佣社会一百多闲散人员,统一穿着警察,行政执法的服装。各级领导坐在于洪区行政执法指挥车里,于洪区各职能部门一百多人,从村西头浩浩荡荡驶进黄土坎村。广大村民和过路行人止步观望,看在眼里,恨在心上。看这架势好像当年小日本进村实行三光政策,即刻黄土坎村就要在地球上毁灭一样。
大约在9点40分左右,于洪区行政执法指挥车,停在村东口胡家门口,紧接着又开上来几辆行政执法大面包车,车还未挺稳就跳下几十号人,翻墙而越扑向胡家。当时胡家只有俩位七十多岁的老人,他们闯入屋内就像胡子一样不容分说,将老太太架出屋外,塞进警车拉到平罗派出所。七十四岁的胡老汉眼看在此世袭几辈的家园要被毁一旦,心情沉重、老泪横流、欲哭无声、愤怒至极。用自制炸药企图自焚抗争,拉响炸药,发出一声巨响,冒出滚滚浓烟胡老汉右手被炸掉,被送到七三九医院重症室进行治疗。爆炸的当时交通堵塞。围观的群众对于洪区的强迁无比愤怒,为胡老汉叹息,官逼民反,为胡老汉鸣不平。立即向沈阳市、于洪区110报警,最后是接警不出警,无奈又挂北京110说明情况。于洪区政府用俩道人墙将胡家团团围住,不许任何人靠近现场,胡家窗户、门支离破碎,屋内破烂不堪。院内养的几十只貂子,受惊停止产子无人照顾,至今家中无人,好好地家园无比凄凉无法居住。
事后听说刑警队、公安厅来人,到现场勘察后,停止了强拆。中午被雇人员吃了盒饭,发了钱,直到下午1点30分行政执法的强拆车队和人才散去。如果于洪区政府继续强迁,可能还不知道发生什么事情,也许会震动全国。
下午胡家老汉俩个儿子被公安带走,是否非法抓人待后续。但是此举是杀鸡给猴看,是在动摇村民的意志,放弃维权主张,但是适得其反。
就在强迁的日前,动迁人员到胡家强迫胡家签字,将胡家维生的菜园强征绿化,胡家提出异议,将胡家人员带到平罗派出所威逼无果。当人被放回家时,菜园已被毁推平,并告胡家菜园种的菜,每平方米赔偿2元,被砍树木每棵赔偿1元钱。请看于洪区政府多么野蛮、霸道、猖狂至极。
试问于洪区领导,行政执法局局长拿人心比自心,若你们是胡老汉,你们温馨的家园被非法强迁,你们将怎么做???
已被迫无奈签订动迁协议的百余户村民,在协议上未明确回迁地点,回迁时间,现流离周边租房维生,家人不能团聚,老人无依无靠,孩子上学困难重重,生活成本加大,无家可归的失落感伴随着他们艰难的人生,三至五年的回迁都是梦想,到穷困时刻又去找谁负责?平均每户三十万元的动迁款又能支撑几年。即使回迁动迁户又要缴纳超面积费(5000-6000元/m2),这是动迁签字后,动迁人员声明的,除此之外还要缴纳十年大修费、契税、取暖费、物业费等,还得对清水房进行简单的装修费用等等。请问又有几户能回迁故土家园呢?最后被迫无奈只能被异地安排偏远的回迁楼。
难道这是于洪区政府执政为民、心系群众、为百姓排忧解难、为民造福吗?这不是为经济利益与民夺利吗?
更为甚者,在村民被迫离开农园,家被拆掉,流离他乡,村支书和平罗镇政府领导,却在动迁范围内,于2010年9~10月新建上千平方米的房屋,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而于洪区政府、平罗镇政府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可见黄土坎是灰色地段,腐败的温床,官官相护,欺压百姓,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
在此,要郑重说明,黄土坎村民在土地证明确使用面积内建房等,为了改善生活条件,儿女结婚用房,繁衍后代,这是土地证赋予村民的权利,属于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村支书认定为违章建筑上报只给100元/m2补偿,围墙各种棚厦、畜舍、树木均不给补偿,不许村民提出异议,实行强买强卖。这就是于洪区政府在人性化、和谐拆迁形势下,用所谓的土政策对黄土坎实行强征强拆。
村民几年前建的房,并提出申请,镇有关部门也到各家实地丈量,以后不了了之。镇政府是如何服务的,未办手续是村民的责任还是镇政府的责任。反之后建的房子镇里有人,有关系,通过特殊渠道,却给办了产权手续,这是怎么回事?面对动迁,镇政府又是如何考量的?难道政府保护百姓利益的政策就保护不了百姓吗?
国家三部委已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强征强拆进行自查,明确提出要保护农民利益,要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要认真执行新拆迁法,对强征强拆要实行问责制,5月末对各地进行检查。
于洪区政府对黄土坎村的强征强迁,是如何进行自查,自纠的,是否能主动的承担责任,还是欺上瞒下蒙混过关,我们拭目以待。我们会通过有效途径向省、市、国家有关部门如实反映情况,迫切希望上级调查组深入基层,深入实地,深入群众调查了解。
我们会更加注视于洪区政府,对胡老汉的精神损失、身残损失、经济损失等是如何赔偿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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