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1年7月24日中午2点半左右贵州新兴中职校(原军体校)内游泳池淹死一名在校学生,从中午2点半至晚上8点半未给死者家属说法,突然在8点半左右时防暴警察破门冲进游泳池内抢尸,在此过程中,不分青红皂白对死者家属及同学进行暴打,甚至连五岁小孩都不放过,在此过程中践踏尸体,场景十分残暴并打伤多人,且将伤者强行抓走拘禁。
于2011年7月24日早上死者接到学校校长通知后来到学校,和几个较好的同学及班主任一起在校外一饭庄吃饭,饭后死者和好友六人一起在本校游泳池内游泳(收费15元/人),在下水二十分钟内发现死者已奄奄一息,救生员在死者溺水救起后进行简单急救,当时还有呼吸,但是该游泳池没有正规的急救措施,待120急救车到达后发现已死亡(死亡时间为2点半左右)。且在死者死亡后,该游泳池照常营业,并且不管不问。
从2点半左右到晚上5点左右,死者家属陆续到达,该游泳池负责人及其本校校长未出现,且不给说法,期间火葬场车数次出现想将尸体强行拖走未遂,死者家属和警察协商等死者父亲到达后再协商解决。直到晚上8点过送来数盒炒饭,没过多久(死者父亲未到达),我们的“人民防暴警察”强行破门抢尸,防暴队就和疯狗一样,见人就打,用的全是电警棍(甚至对五岁小孩都不放过),死者同学及家属为保护尸体,将其带走,防暴警察强行暴打保尸同学及家属,抢到尸体后,拖住死者一只脚从游泳池地上直接拖走,场景惨不忍睹,并将死者“乱丢”到车上后迅速开走,并将打伤的人员(半数以上)强行抓走(包括建校校长,老师)。
事发后周边的百姓都很震惊,惨叫声让人们仍心有余悸,稍有正义感的人对此都是义愤填膺。淳良的百姓们不明白,是什么让他们罹此劫难?政府决定的事情就可以不顾及百姓的心声吗?打人的警察是人民的警察吗?到场的某些官员是人民的公仆吗?人民政府还真的是人民的吗?当百姓们为捍卫一个冤死的灵魂而做点无力的抗争时,竟遭到人民警察如此的对待,这不由得不让人想起“人权”“尊严”这些词语,在某些掌权者眼里统统都排在“政绩”这个字眼的后面!
记者曾经也来过,好几批,一见到防暴警察一下没影子了。
2011年7月25日贵阳晚报发出的信息只是寥寥几句,称只是件普通溺水事故。从来没见过或者听说过普通溺水事故居然出动防暴警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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