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重要大员李必挥包庇给平安保险造成损失近6000万巨资的内弟无人能管黑幕
吴官正的侄子再次涉案
一、武汉金融第一案的由来
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私企,实际后台老板是原任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李必挥,现任财政部驻安徽特派员)是游子期丈夫、游子期是游晓林姐姐、即李是游晓林姐夫)的经理游晓林,在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经理李亚平打交道的过程中游晓林使用各种手段,经常通过请吃、请喝、送钱等手段将李亚平“拉下水”。 游利用姐夫李必挥的职权和李亚平的好色、好吃、好喝“借”了平安公司的公款炒股。
1996年,李亚平东窗事发,被中国平安免除其职务,中国平安向武汉市检察院举报,武汉市检察院受理后,指定管辖——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于1997年3月对李亚平的经济问题立案侦查。
1997年9月因李必挥找吴官正的侄子湖北省高院院长吴家友活动,致使江汉区检察院中止侦查。检察院对游晓林进行调查报告显示,游晓林承认欠中国平安3000多万元。
中国平安于1998年向武汉江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共同偿还借款3000多万元及利息。法院授吴家友的暗中指示,委托湖北大信会计事务所进行司法审计。因李必挥是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官员,(2002年才出任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专员一把手),正管理涉及证劵业的会计事务所,且大信会计事务所与李必挥及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有较多的业务往来,故大信会计事务所在李必挥的指挥下,颠倒黑白出具虚假司法审计——认定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不但不欠中国平安的3000多万元,相反中国平安欠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1100多万元,故法院判中国平安返还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的欠款、利息、诉讼费、审计费、执行费共计1530万,中国平安的国有资产在李必挥和吴官正的侄子的以权力干涉法律的前提下流失6953万元。为此,平安领导不肯吃哑巴亏,找到平安保险的后台老板----温家宝总理儿子温云松介入,故当年发生武汉金融第一案。
二、湖北省检察院渎职与李必挥肮脏交易放过自家的罪犯违反《刑法》第399条之规定
2003年7月10日,在温云松的介入下,中国平安高层亲自出面报案,找到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向徐汉明举报李亚平及湖北大信会计事务所彭仁甫、游晓林等人涉嫌经济犯罪。徐汉明不敢怠慢立即组建专案组,对该案实施初查,检方于2003年9月8日,委托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进行司法审计,2004年10月28日,武汉特派办出具审武特函【2004】14号 《审计报告》推翻了大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湖北省检察院指定由——武汉市检察院侦办此案,武汉市检察院又指定由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管辖。蔡甸区检察院于2004年3月17日,对李亚平、彭仁甫等9人实施立案侦查,并实施了强制措施--刑事拘留。
掌握着湖北所有中央管理的干部的金库和每年湖北地方财政向中央上缴财政经税的李必挥可是没那么好对付。
因李必挥及大信会计事务所掌握湖北省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财经违法犯罪的问题,故湖北省检察院与李必挥及大信会计事务所达成和解,于是检方和法院共同协商,释放了彭仁甫等3人(其中二名会计师),不予追究彭仁甫等二名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及涉嫌诈骗中国平安国有资金6953万元的刑事责任。也不追究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诈骗中国平安国有资金6953万元的刑事责任,详情请见判决书。
2005年年6月27日,宋继祥及4名商人陈骅、游晓林、姜自强、王宏与李亚平一同在武汉中院受审。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武刑初字第153号《刑事判决书》称:“关于被告人游晓林挪用平安武证资金的数额,审武特审计结论与省检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不一致。上述证据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相对立。本院认为,本案数个审计结论并存,检察机关在取得新的证据后,就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应通过抗诉程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新的法律结论后,再对本案刑事部分进行审理”(见判决书第24页)。
三、省检察院渎职,造成平安被诈骗资金6953万成为事实
湖北省检察院明知游晓林、彭仁甫等人诈骗中国平安资金6953万元,却不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湖北省检察院的正常做法是:依据审武特函【2004】14号 《审计报告》,请求财政部依法撤销大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虚假鄂信业字【1997】第268号《审计报告》,并实施行政处罚。由湖北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由最高法院依法撤销最高法院(1999)民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尔后,由财政部依法移交给湖北省检察院追究彭仁甫等人的刑事责任。
湖北省检察院有吴家友和李必挥的操作,至今对此案实施“不作为”处理,故造成中国平安被诈骗资金5639万成为事实,造成上述一批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的这些故事,都与李必挥这位财政部的派驻地方的实权官员、以及原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的亲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是,在湖北早已安排收买、好了原书记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和新任书记李鸿忠的李必挥和吴家友们,根本不把国家法律的当回子事,他们把国家的法律和国家及纳税人的钱财,不断地玩与自己的掌心间。连温云松介入俞正声、李鸿忠也不会给半点面子。
可怜的是,本案另外的冤屈鬼替罪羊王宏等人,2011年8月下旬正在北京上访,可是,北京的大律师们一听有吴官正的侄子吴家友介入了,无人敢接此案的翻案官司。
吴官正的侄子再次涉案
一、武汉金融第一案的由来
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私企,实际后台老板是原任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专员李必挥,现任财政部驻安徽特派员)是游子期丈夫、游子期是游晓林姐姐、即李是游晓林姐夫)的经理游晓林,在与中国平安保险公司武汉证券营业部经理李亚平打交道的过程中游晓林使用各种手段,经常通过请吃、请喝、送钱等手段将李亚平“拉下水”。 游利用姐夫李必挥的职权和李亚平的好色、好吃、好喝“借”了平安公司的公款炒股。
1996年,李亚平东窗事发,被中国平安免除其职务,中国平安向武汉市检察院举报,武汉市检察院受理后,指定管辖——武汉市江汉区检察院于1997年3月对李亚平的经济问题立案侦查。
1997年9月因李必挥找吴官正的侄子湖北省高院院长吴家友活动,致使江汉区检察院中止侦查。检察院对游晓林进行调查报告显示,游晓林承认欠中国平安3000多万元。
中国平安于1998年向武汉江汉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判令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共同偿还借款3000多万元及利息。法院授吴家友的暗中指示,委托湖北大信会计事务所进行司法审计。因李必挥是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官员,(2002年才出任财政部驻安徽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的专员一把手),正管理涉及证劵业的会计事务所,且大信会计事务所与李必挥及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有较多的业务往来,故大信会计事务所在李必挥的指挥下,颠倒黑白出具虚假司法审计——认定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不但不欠中国平安的3000多万元,相反中国平安欠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1100多万元,故法院判中国平安返还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的欠款、利息、诉讼费、审计费、执行费共计1530万,中国平安的国有资产在李必挥和吴官正的侄子的以权力干涉法律的前提下流失6953万元。为此,平安领导不肯吃哑巴亏,找到平安保险的后台老板----温家宝总理儿子温云松介入,故当年发生武汉金融第一案。
二、湖北省检察院渎职与李必挥肮脏交易放过自家的罪犯违反《刑法》第399条之规定
2003年7月10日,在温云松的介入下,中国平安高层亲自出面报案,找到湖北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徐汉明,向徐汉明举报李亚平及湖北大信会计事务所彭仁甫、游晓林等人涉嫌经济犯罪。徐汉明不敢怠慢立即组建专案组,对该案实施初查,检方于2003年9月8日,委托国家审计署驻武汉特派办进行司法审计,2004年10月28日,武汉特派办出具审武特函【2004】14号 《审计报告》推翻了大信会计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湖北省检察院指定由——武汉市检察院侦办此案,武汉市检察院又指定由武汉市蔡甸区检察院管辖。蔡甸区检察院于2004年3月17日,对李亚平、彭仁甫等9人实施立案侦查,并实施了强制措施--刑事拘留。
掌握着湖北所有中央管理的干部的金库和每年湖北地方财政向中央上缴财政经税的李必挥可是没那么好对付。
因李必挥及大信会计事务所掌握湖北省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财经违法犯罪的问题,故湖北省检察院与李必挥及大信会计事务所达成和解,于是检方和法院共同协商,释放了彭仁甫等3人(其中二名会计师),不予追究彭仁甫等二名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审计报告及涉嫌诈骗中国平安国有资金6953万元的刑事责任。也不追究武汉长城实业总公司及游晓林诈骗中国平安国有资金6953万元的刑事责任,详情请见判决书。
2005年年6月27日,宋继祥及4名商人陈骅、游晓林、姜自强、王宏与李亚平一同在武汉中院受审。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武刑初字第153号《刑事判决书》称:“关于被告人游晓林挪用平安武证资金的数额,审武特审计结论与省检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不一致。上述证据与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相对立。本院认为,本案数个审计结论并存,检察机关在取得新的证据后,就已生效的民事判决应通过抗诉程序,由最高人民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抗诉,待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新的法律结论后,再对本案刑事部分进行审理”(见判决书第24页)。
三、省检察院渎职,造成平安被诈骗资金6953万成为事实
湖北省检察院明知游晓林、彭仁甫等人诈骗中国平安资金6953万元,却不依法予以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湖北省检察院的正常做法是:依据审武特函【2004】14号 《审计报告》,请求财政部依法撤销大信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虚假鄂信业字【1997】第268号《审计报告》,并实施行政处罚。由湖北省检察院提请最高检察院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抗诉,由最高法院依法撤销最高法院(1999)民终字第4号《民事判决书》。尔后,由财政部依法移交给湖北省检察院追究彭仁甫等人的刑事责任。
湖北省检察院有吴家友和李必挥的操作,至今对此案实施“不作为”处理,故造成中国平安被诈骗资金5639万成为事实,造成上述一批犯罪嫌疑人至今逍遥法外的这些故事,都与李必挥这位财政部的派驻地方的实权官员、以及原中纪委书记吴官正的亲属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家友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是,在湖北早已安排收买、好了原书记湖北省委书记俞正声和新任书记李鸿忠的李必挥和吴家友们,根本不把国家法律的当回子事,他们把国家的法律和国家及纳税人的钱财,不断地玩与自己的掌心间。连温云松介入俞正声、李鸿忠也不会给半点面子。
可怜的是,本案另外的冤屈鬼替罪羊王宏等人,2011年8月下旬正在北京上访,可是,北京的大律师们一听有吴官正的侄子吴家友介入了,无人敢接此案的翻案官司。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