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4日星期日

〝博爱一日捐〞 红十字会曝〝强捐〞门

〝郭美美事件〞所引发的风波还未平息,〝中国红十字会〞近日再次遭遇信任危机。媒体曝光:在天津市红十字会推行的〝博爱一日捐〞活动中,存在〝强捐〞现象。大陆法律专家认为,这种〝强捐〞没有法律依据,涉嫌违法。分析人士指出,〝中国红十字会〞是在亵渎国际〝红十字会〞的宗旨,实际应该称为〝中共红十字会〞。

台湾《中时电子报》报导,天津市红十字会在推出的〝博爱一日捐〞活动中,强制要求市内各级机关工作人员捐出部分工资,虽然号称自愿捐款,但有企业员工抱怨自己被〝强捐〞了,就是说,捐款直接从工资中被扣除。也有网友反映,连看门的人员都被要求捐了30元。

天津市北辰区红十字会发布一份文件,要求这项活动在7月31号前展开,对像是北辰区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内,有工资收入的在职人员和有效益的企业。文件要求企业捐出1天的收益,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捐出1天的工资。

北辰区红十字会还对具体的捐款金额提出了要求,在〝捐款数额参考标准〞中规定:局级捐400元,处级捐300元、科级捐230元,甚至对高级工、初级工的捐款金额也规定得一清二楚。

天津某单位职工在〝博爱一日捐〞活动中,被单位扣了工资。他对《南方都市报》抱怨说:〝我被强捐了,这郭美美事件还没过,红十字会就扣工资当捐款啊?〞

陕西律师张鉴康:〝红十字会就是一个慈善组织吧,款项应该是来自于公民和企业的认捐,你强制的话,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事实上,除天津市外,山西、河北等地,每年也都搞〝博爱一日捐〞,山东则是〝慈心一日捐〞。大陆各地红十字会推出的各种募捐活动名目繁多,数不胜数。

就在6、7月份,安徽省亳(音: Bó)州市居然推出了所谓〝福彩一日捐〞——〝动员职工捐出一天的工资购买福利彩票〞,这项募捐活动也因为涉及劝捐、强捐,而饱受民众和媒体的批评。

大陆作家陈永苗在接受《新唐人》采访时表示,按照国际红十字会的宗旨,红十字会应该起到护士的作用,而不是像〝中国红十字会〞这样来参与商业垄断的运作。

陈永苗:〝像报纸,现在《人民日报》的摊派一样,是强行摊派,强行捐助,强制性的。这已经严重偏离了国际红十字会的宗旨,建议国际红十字会,应该把中国红十字会开除掉,否则这不是对他们宗旨的极大的污衊吗?〞

内蒙古五原县红十字会在今年(2011年)的募捐活动中,除了定下捐款标准外,更是直接规定:〝捐款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98%〞。

海外民运人士、中国民主党福建委员会主席王传忠,他通过亲身经历指出,在美国根本没有可能发生这种事情,在中国,红十字会是中共控制的一个组织,而所有的企事业单位、团体都必须服从中共的统治才能生存,所以,才会有〝强捐〞存在。

王传忠:〝中国红十字会,这个红十字会呢,前面是中国两个字,其实质就是中共的红十字会,而不是属于国际上那种红十字会的性质。〞

在此之前,沸沸扬扬的〝郭美美事件〞让中国红十字会成为各界舆论的焦点,并一度陷入信任危机。迫于公众要求帐目公开的压力,7月31号,中国红十字总会发布捐赠信息查询平台,但平台查询到的〝青海玉树地震〞捐赠数据却被严重缩水。比如,查询到的李连杰〝壹基金〞对玉树地震的捐款只有25430元,而实际捐款金额多达263万元。

新唐人记者常春、李谦、孙宁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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