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9月7日星期三

RFA独家:济宁居民济南游行请愿 促法院撤争议地块拍卖裁定(视频,图)

山东济宁市金乡县金乡镇过百居民就土地被强占非法拍卖,周二拉横幅举旗帜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游行请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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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9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外(志愿者拍摄提供本台发表/丁小)



视频:9月6日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外(志愿者拍摄提供本台发表/丁小)

本台获悉,周二上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门前出现过百人举着彩旗,拉起多条写着“还我土地、还我家园”等字样的巨型横幅游行请愿。有目击者将现场的视频和照片发给本台。

据悉,周二的游行队伍来自济宁市金乡县金乡镇南门居委会的43户人家。

其中薛女士说:“耕地当年开发没用掉,剩下的他给拍卖了,村民不愿意,没给清钱。去了一百多口,就是金乡镇南门村的,高级法院上午接见的,让我们等通知听信,俺们就回来了。”

居民们拥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16.7亩土地,今年一月被济南铁路中院作为金乡县津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产进行拍卖,以偿还拖欠山东省建筑工程总公司追讨该开发商的工程合同欠款。该地块被济宁房利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得,拍卖总价款为650万元。

居民周先生告诉本台:“这块土地没有给老百姓补偿,也没撤销老百姓的土地使用证,他们非说是开发公司的土地,实际上津汇房地产开发没有交付土地出让金,没有拿到房产证,就凭着政府的一个批文就把地封了,拿去拍卖。我们百姓已经提出要政府撤掉批文,因为我们有土地证,产权最终还是老百姓的,谁都拿不走,现在不过是铁路法院强制拍卖了村民的土地。”

居民认为这是非法拍卖,就此提起行政复议,山东省高院裁定,该被拍卖地块土地使用权存在属权争议,该土地现状仍由43户居民占用使用,裁定撤销济南铁路中院的裁定,发回重新审查。

不料结果照旧,2011年8月16日,金乡县政府、43户居民向山东高院申请再次复议。

济南铁路中院不予理会,更在8月23日向金乡县国土局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限在15日内将11118.40平方米(合16.7亩)土地过户到拍卖竞得人名下。

8月30日,金乡县政府、43户居民向山东高院递交了申诉书,申请再审并立即中止执行。

直到九月六日,居民集体往山东省高院游行。

周先生说:“我们想叫高院纠正他们这块地不是以前的开发商的,就是百姓的一块地,今天过后,高级法院说给他们打电话说说,还说我们可以复议。但我们的要求是中止执行,重新再审,把事实摸清到底这块地是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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