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1年5月17日讯】杀死城管人员的沈阳小贩夏俊峰,在二审中被判处死刑。但是夏俊峰却获得了中国民众的大量支持、同情和援助,公民抢救夏俊峰行动在网上展开。而为什么城管与摊贩之间往往出现暴力对抗?城市的弱势群体面临的是一个什么样的制度与法律?谁能真正保护他们?请看大陆民众各方的看法。
大陆民众目前正在以捐款、法律説明、网路评论等方式,声援因杀死城管人员而被判死刑的夏俊峰。5月10号,辽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死刑的当天,有网友在网上发起募捐,帮助夏俊峰家人。由于民众踊跃参与,2天内募得18万元人民币,远远超出了10天募集6万元的原计划。
夏俊峰和妻子为了养家餬口,两年前(2009年5月)在街边卖烧烤,被城管人员没收设备。在盘问中,双方发生殴斗,夏俊峰持水果刀将两名城管人员杀死。一审和二审都判夏俊峰死刑。但辩方律师指出,夏俊峰是在遭到城管人员的集体殴打时用水果刀自卫,造成人员伤亡,他不应负任何刑事责任。
夏俊峰的姊姊向《希望之声电台》表示: 「在一个路口的时候,他当时在马路上就被殴打了,群殴,他本人也有伤。周围也有老百姓看着,公安分局都不给取证,咱们当地老百姓他们受到警察骚扰,不敢出来作证,我们也去查访的时候,都躲起来了。」
以敢言著称的《南方都市报》星期六发表社论,对辽宁省司法机关审判夏俊峰案的司法程序提出质疑,并敦促最高院在死刑覆核时,要“以一个经得起历史考验的公正判决,来为已然疏离、断裂甚至变得有些对立的社会情绪解套”。
陈树庆(中国民主党成员、异议作家):“对弱势群体来说,他已经基本上能够深刻的感受到,这个社会制度对他们生活的不公和压迫,对他们生存的威胁,对他们尊严的伤害。”
山东中都剑律师事务所崔趋强律师在网上提出:「夏俊峰决不能杀!」,他认为,《刑法》打击的不是像被告人夏俊峰那样,因为养家餬口而被迫杀人的公民, 死刑也绝不是用来恐吓和镇压人民群众的。一个中国公民为了养家餬口,居然不得不杀人,这不能不是一种悲哀。
而贵州民主人士廖双元向《新唐人》表示:“共产党践踏人权,践踏他自己制定的宪法,全是假的,给外国人看到。这些条例不实施,所以老百姓生活是没有出路的。这就激起了激烈的反抗。”
英国《金融时报》中文网发表专栏作家老愚的评论,他对中国的特权阶层分析说,“他们对一个地方、行业的蹂躏是全方位和毁灭性的,他们所到之处,正义和公平消失了。他们指鹿为马,任人唯亲,顺我者昌、逆我者亡:好人噤若寒蝉,坏人如鱼得水。”
署名“雷浩然”的作者也发表了“袭警案频发 中共「敌人」遍天下”的评论文章。他认为,像城管和警察这一类本应执法保护人民的人,却为了维护官员的利益而对民众残酷欺压,促使大陆近年来爆发了很多像杨佳、邓玉娇这样的抗暴事件。他指出,现在的中共可以说是“敌人”遍天下了。
陈树庆表示,中共社会中的严重不公,导致群起反抗,发展到一定的时候,会促成中国人实现重大的社会变革。
新唐人记者张丽娜、赵心知、肖颜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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