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5-12
近年来,中国各地出现许多耗资巨额的建筑工程,在修建后不多年又被炸毁、甚至有的建筑 “出生即死亡”的现象。中国民众和学者把这些“短命”建筑的大量出现归咎于各地政府片面追求GDP,大建特建“政绩工程”。《中国青年报》星期三的报道援引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的话说,中国是世界上每年新建建筑量最大的国家,每年新建面积达20亿平方米,使用了世界上40%的水泥、钢筋,建筑的平均寿命却只能维持25~30年。而根据中国《民用建筑设计通则》,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主体结构的耐久年限应该为100年,一般性建筑为50—100年。有关数据显示,英国、法国、美国的建筑平均使用寿命分别为132年、85年和80年。
报道说,有关学者通常把国内建筑短命现象的原因,归纳为“四说”: “质量说”、“规划说”、“政绩说”、“暴利说”。但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范柏乃则认为,以“政绩说”来解释国内建筑短命的现象更确切。他说,这种建筑短命的现象严重损害政府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
范柏乃还表示,其实,一些建筑完全可以“不死”,比如,原来的大学搬走后,可协商转让给中小学使用;有些空置的办公楼可改为商务楼或廉租房。但政府要炸楼把地盘卖给开发商。他说, “短命建筑”是老话题了,这几年两会年年提,批评声一片,可地方政府还是 “比谁拆得快”,根本刹不住车!
另外,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博导董黎明指出,为了给大拆大建找好听、动人的理由,政府越来越学会了包装,造概念,什么“标志城”、“月光城”等,拆一次创造了GDP,再盖一次又创造了GDP”。可社会财富并没增加。
有专家指出,如果全国能提高建筑物使用年限的40%,以2006年全国房屋竣工面积为例,每年可为国家节约资金约234多亿元;如果这些建筑物的使用年限增加20年,共可以节约资金约4683亿元。专家们还认为,中国建筑规划中缺乏透明度,缺乏民意。拆与不拆,不能光听领导人和开发商的,还得听听老百姓的。
旅居德国的中国环保活动人士王维洛先生指出,建筑物造了不久就拆,然后再造,这对环境所造成的危害也是巨大的:
“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是不对的。它是不讲效益的一种发展。从房屋的使用寿命来看,欧美国家的一般使用寿命是80年到100年。中国从所谓的改革开放以后,房屋建造主要是靠拆旧的,建新的来推动它的所谓的GDP的发展。从环保的角度来看,房子使用寿命越短所需要的材料和能源最大。所以,中国经济发展速度看上去很快,但是它是一个很浪费资源、很浪费材料的这么一个发展。”
《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援引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秘书长刘维新的话说,他从没看到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像中国现在这样大运动式地“拆了建、建了拆”。建筑是用石头写成的史书,中国“建筑短命”现象严重违背了城市建筑发展的规律,没有文化积淀的城市不是城市。他指出,在一些国家,老建筑受到严格的法律保护。此外,很多国家把公众如何参与城市规划也写进了法律。
《中国青年报》还说,多数“短命建筑”的背后,都有房地产开发商的身影。沈阳五里河体育场拆除后,以16亿元的价格进行地块拍卖,投资19亿元新建一座奥林匹克中心。13岁的浙大湖滨校区3号楼被拆后,其置换出的土地以24.6亿元的天价整体出让用于商业开发。
报道还说,许多“短命建筑”身上还有腐败基因。例如,上海“楼脆脆”事件中有“官员股东”,而且检察机关还发现,涉案的上海梅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长侵吞了4000多万元国资。再如,江苏镇江“世纪巨蛋”因结构性重大安全隐患被拆除,人们叫它 “腐败巨蛋”。海外中文网络杂志《中国事务》主编伍凡先生指出,建筑寿命短是房地产公司故意制造的:
“这是一种盈利手段,把建筑业当做他公司的一种赚钱的手段。把寿命搞短,增加他们公司的盈利;第二,他们有一种追求,用新的一种概念。不是把它当做一个建筑物。在美国以及在欧洲很多国家百年以上的房子很普遍。至少要一代人,7七、八十年最少嘛。”
所谓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是某些领导干部为了个人或小团体的目的和利益,不顾群众需要和当地实际情况,不惜利用手中权力而搞出的劳民伤财、浮华无效却有可能为自己和小团体标榜政绩的工程。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记者希望的采访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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